日前,乌鲁木齐市人社局印发了《乌鲁木齐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暂行办法》(下称《办法》),《办法》指出,乌鲁木齐市将取消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的定点资格行政审批,将行政审批转变为协议管理,鼓励各种所有制性质、级别、类别的医药机构公平参与竞争。这一举措意味着医保定点管理将会更严格。
《办法》明确了乌鲁木齐市将对药店纳入医保定点程序简化和实行宽进严管信号,定点医药机构因违反法律、法规或严重违反协议退出的,两年内不得申请签订服务协议,其法定代表人两年内不得代表任何医药机构申请签订服务协议。医疗保险服务协议期限由乌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和定点医药机构协商确定,最长期限不超过3年,协议期限满1年的,应按年度签订下1年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