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3日中午召开媒体沟通会。当天下午,不合格百白破疫苗流入河北省的相关信息和《河北省百白破疫苗补种实施方案(试行)》在官网发布。
据统计,流入河北省的不合格疫苗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疫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据统计,共有21万支疫苗进入河北,流向石家庄、廊坊、定州。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
以下来自官网,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媒体公开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召开不合格疫苗相关情况媒体沟通会
鉴于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部分不合格百白破疫苗销往我省,为及时解答群众关心的相关问题,7月23日中午,河北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紧急召开媒体沟通会,邀请免疫规划管理、生物制品供应管理相关专家就我省不合格疫苗相关情况进行媒体沟通。
据了解,我省不合格疫苗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效价指标不符合标准要求。据统计,共有21万支疫苗进入河北,流向石家庄、廊坊、定州。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为确保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的健康,河北省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使用合格百白破疫苗开展了百白破疫苗后续剂量的常规接种工作。同时,将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迅速开展相关补种工作。
家长可查看预防接种证的接种记录信息,确认是否接种过不合格疫苗或咨询接种单位。接种疫苗永远是保护健康的最好方法。建议儿童家长不要因噎废食而放弃接种疫苗。
会上,中央电视台、新华社、中新社、河北交通广播、石家庄广播电视台、石家庄日报记者提出的人们关心的问题,得到了现场解答和采访。来自河北日报、河北青年报、河北工人日报、河北科技报、赵岩都市报、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大Wall.com的21名记者参加了沟通会。
流入情况流入河北省不合格百白破疫苗相关情况
我省效价不合格的百白破疫苗为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不合格的主要原因是效价不符合标准。据统计,共有21万支疫苗进入河北,流向石家庄、廊坊、定州。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
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无影响。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对企业报送的批签发疫苗进行了安全性指标检测。经查批签发记录,该批疫苗安全指标符合标准,接种该批疫苗的安全风险没有增加。
根据我省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数据,该批次疫苗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发生率增加。
为确保接种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的健康,河北省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使用合格百白破疫苗开展了百白破疫苗后续剂量的常规接种工作。同时,根据国家和省卫生计生委、食药监总局要求,将迅速开展补种工作。
家长可查看预防接种证的接种记录信息,确认是否接种过不合格疫苗或咨询接种单位。
接种疫苗永远是保护健康的最好方法
针对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吸附无细胞百白破联合疫苗销往河北省的情况,经认真核查,流向石家庄、廊坊、定州等地,共有143941人使用了不合格疫苗。百白破疫苗效价指标不合格可能影响免疫保护效果,但对人体安全无影响。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监测系统未发现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异常波动。
为确保接种过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儿童的健康,河北省使用合格百白破疫苗,按照国家规定的免疫程序开展后续剂量百白破疫苗常规接种。同时,根据国家、省卫生计生委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安排,省疾控中心多次与疫苗企业沟通协调,形成补种实施方案。该企业将于近期向河北省提供用于补种的百白破疫苗和注射用注射器。疫苗和注射器到位后,会迅速进行补种。
安排补种河北省安排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
根据《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 食品药品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疾控函〔2018〕114号)、《关于做好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的通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印发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技术方案的通知》(中国疾控中心〔2018〕39号)的要求,我中心制定了《百白破疫苗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试行)。具体内容如下
一、补植的目的
科学、规范、安全、有序地补种百白破疫苗,可降低百日咳、破伤风风险,有效保护儿童健康。
第二,移植对象
接种过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生产的批号为201607050-2的百白破疫苗的儿童。
三、补种原则
(一)依法、科学、规范。按照《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补种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科学规范开展百白破疫苗接种工作。
(二)知情自愿,无偿补种。按照知情、自愿、免费的原则,对已补种的儿童有序开展百白破疫苗接种。
(三)属地管理,由原接种单位补种。原则上,补种由儿童原接种单位负责。
四。补种次数和时间间隔
原则上,儿童接种过几剂不合格百白破疫苗,应相应补种几剂合格百白破疫苗。
考虑到补种疫苗引起不良反应的风险和非补种疫苗引起疾病(百日咳)的风险,5岁以下儿童百白破疫苗接种累计剂量(含不合格剂量)应5剂。如下所示:
(a)接种不合格疫苗的儿童的基础免疫接种(第1、2、3剂)
1.在基础免疫中仅接种过一剂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强免疫(第4剂)的儿童。基础免疫(前三剂,含不合格疫苗剂量)完成后,补种一剂,补种剂量与基础免疫第三剂间隔6个月,加强剂量与补种剂量间隔顺延至12个月。
2.在基础免疫中仅接种过一剂不合格疫苗并完成加强免疫(第4剂)的儿童。补充一剂,补种与加强免疫的间隔时间12个月。
3.在基础免疫中接种过任意2剂或3剂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加强免疫(第4剂)的儿童。基础免疫(前三剂,含不合格疫苗剂量)完成后,补种两剂,第一剂补种与第三剂基础免疫间隔6个月,第二剂补种与第一剂补种间隔12个月,不再接种原加强免疫剂量。
4.接受过基础免疫任何2剂或3剂不合格疫苗,并完成加强免疫(第4剂)的儿童。补充一剂,补种与加强免疫的间隔时间12个月。
(2)强化免疫(第4剂)接种过不合格疫苗的儿童
对接种过不合格疫苗的儿童加强免疫,补种一剂。种子补充和加强免疫间隔12个月。
(3)与其他疫苗接种的时间间隔
为了避免复杂的调查
补种用的百白破疫苗由省疾控中心统一调配。市县疾控中心和接种单位要按照《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儿童免疫程序及说明(2016年版)》和《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的要求,做好疫苗储存、运输和供应管理工作。
不及物动词补植工作的实施
(一)成立专家组并进行联系和协调。
省技术指导专家组由省疾控中心免疫所相关人员以及各市分管疾控的所长、免疫科长组成,积极为疫苗补种提供技术指导。同时,在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指定专人与企业对接,保障补种所需的相关资金、疫苗、注射器等物资,确保补种工作顺利实施。
(二)开展补植培训。
省级直接培训市县级,县级培训各接种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内容包括补种工作实施方案、补种对象登记内容、知情同意书等。
(三)补植对象的核实和登记
接种单位核对辖区内儿童的预防接种证、卡(簿)或接种病例信息,对接种不合格疫苗儿童的姓名、出生日期、接种信息进行核对登记,确定补种对象、补种次数和时间。
(4)补植对象的通知
接种单位应当按照儿童百白破疫苗接种单和预防接种登记表,采用常规免疫服务方式(如预约单、电话、短信、微信等。),通知儿童监护人,告知内容包括接种疫苗的名称、作用、时间、地点及相关要求,并做好接种告知记录和接种登记表。
如通知后无回复,联系后无接种,需记录补种对象通知。
(5)接种补种
补种前,接种人员应核实应再次补种儿童的详细信息,并查看百白破既往接种记录。同时要询问孩子的健康状况,告知补种的情况。具体注意事项如下:
1.对禁忌接种的受种者,不再补种百白破疫苗,也不再接种后续剂量的百白破疫苗。
2.因其他疾病而延误的受种者,待受种者康复、体温正常后视情况补种。
3.如果是谨慎的受种者,对自己的健康状况有怀疑,应建议其去医院检查后再决定是否接种疫苗。
4.严格规范接种操作。接种疫苗后观察30分钟。
5.合理安排接种人员和补种时间,保证补种现场有序管理,防止接种差错。
(6)预防接种记录
接种单位应及时在儿童预防接种证卡(簿)/儿童预防接种个案信息系统中记录/录入补种对象的接种信息。
七、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监测和处置
按照《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规范(2017年版)》的要求,开展补充疫苗接种疑似异常反应监测。
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应通过国家免疫规划信息管理系统AEFI监测模块进行病例报告,并在“预防接种机构表”选项中选择“其他”。
对于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疾病控制机构应当协助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妥善处理异常反应的调查、诊断、鉴定和赔偿工作。补种疫苗引起的疑似预防接种异常反应的处置和赔偿费用由武汉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公司承担。
八。舆情监测
关注相关舆情动态,及时分析,明确分工,指派专人解答群众疑问。
九。现场指导和评估
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对基层补植工作进行工作督导、现场指导和评估,促进补植工作有序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