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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粽子销售火爆不合格粽子或混入其中

2024-03-29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2 天涯医药网

核心提示:在北京西城区甘家口一家超市的角落,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出现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粽子名单里。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国家食药监总局25日通报了5批次粽子不合格,分别是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柔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的4批次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5-2,规格型号为280g (140g2粒)/袋的蜜枣粽子。5批次粽子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目前,食

讯:在端午节来临前夕,国家食药监总局、北京市食药监局先后通报了5批次和4批次不合格粽子。在北京多家农贸市场和超市,粽子多为现场制作售卖,价格便宜,单个粽子价格多在1.5元-3元,质量无从判断。而在超市,品牌粽子销售火爆,但也有不合格粽子混入其中。

在北京西城区甘家口一家超市的角落,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出现在国家食药监总局、北京市食药监局公布的不合格粽子名单里。这种粽子装满了一个箱子,摆在超市服务台的旁边。

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

国家食药监总局25日通报了5批次粽子不合格,分别是北京京客隆商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怀柔店销售的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小枣粽子;聊城大润发商业有限公司销售的标称济南玉成伟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红枣棕和黑香米棕;沃尔玛(四川)商业零售有限公司达州朝阳东路分店销售的标称三全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成都全益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八宝粽和猪肉粽。

5批次粽子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

目前,食药监总局已要求生产企业所在地北京、山东、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责令企业履行相关义务,查清产品流向,召回不合格产品,分析原因进行整改;经营单位所在地北京、山东、四川等省(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已要求有关单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控制风险。

此外,北京市食药监局通报的4批次不合格的粽子是: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17-5-2,规格型号为280g (140g2粒)/袋的蜜枣粽子;北京长升居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生产日期为2017-5-9,规格型号为计量称重的红枣粽子;标称为北京市聚高府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3-20,规格型号为280g/袋的蜜枣粽子;标称北京建海春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生产日期为2017-5-7,规格型号为400克(100克4)/袋的小枣粽子。

目前,上述涉及到的3家粽子生产企业、2家流通企业已分别采取主动召回和下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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