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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药监局:复方板蓝根颗粒转换为非处方药

2023-02-0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7 天涯医药网

核心提示:自补充申请提出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2021年7月24日前,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备案,并将修订后的说明书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

4月27日,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宣布复方板蓝根颗粒转为非处方药。

2021年7月24日前,相关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根据《药品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修订药品说明书的补充申请备案,并将修订后的说明书及时通知相关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等单位。

说明书中除OTC说明书范本规定以外的其他内容,按原批准文件执行。药品说明书涉及相关内容的,应当一并修改。自补充申请提出之日起生产的药品不得继续使用原药品说明书。

附上

非处方药说明书样本

复方板蓝根颗粒说明书

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按说明书使用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使用。

[药品名称]

通用名:复方板蓝根颗粒

拼音:

[成分]

[人物]

【主治】清热解毒,凉血。用于风热感冒,咽喉肿痛。

【规格】每袋含5g(相当于生药15g)。

【用法用量】口服5克,一日3次。

[不良反应]监测数据显示本品有腹泻、腹痛、恶心、呕吐、腹部不适、瘙痒、皮疹、头晕、过敏反应等不良反应。

【禁忌】

对本产品及其成分过敏的人禁用。

[注释]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服药期间不宜同时服用滋补中药。

3.不适用于风寒感冒者,表现为恶寒严重,轻度发热,无汗,头痛,鼻塞,流涕,喉痒,咳嗽。

4.发烧超过38.5的患者要去医院。

5.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6.儿童、老人、体弱者和孕妇应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7.吃了3天药,症状没有缓解,要去医院。

8.过敏体质者慎用。

9.本品性质改变时禁止使用。

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督下使用。

11.请将本产品放在儿童接触不到的地方。

12.如果您正在使用其他药物,请在使用本产品前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药物相互作用]如果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生或药剂师。

[存储]

[包装]

[有效期]

[实施标准]

[认证号]

[说明书的修订日期]

[生产企业]

企业名称:

生产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传真号码:

网络地址:

如有问题,请与生产企业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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