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药店卖假药,提供充分证据,至少奖励8000。
最近,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和省财政厅修订了《广东省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奖励办法》(以下简称《办法》)。10月1日起,广东省修订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一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8000元。
此外,对于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旧换新、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伪造产品产地、伪造或冒用厂名厂址等违法行为,有举报奖励。
如下所示:
首先是划定奖励范围。055-79000明确13种违法行为属于危害严重、性质恶劣的重大违法行为。对举报一般违法行为的,按其他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二是简化申请奖励的程序。055-79000规定,申请最低奖励金额的人员,举报的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可在15个工作日内申请奖励,无需等到案件查处。同时,举报人也可以选择等到案件查处后,按照涉案违法产品价值的比例计算奖励金额。
三是提高奖励标准。055-79000规定一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8000元,二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5000元,三级举报最低奖励金额不低于2000元。同时规定,有特别重大贡献的四类举报奖励限额由原来的不超过30万元改为原则上不低于30万元,进一步鼓励群众举报,增强群众举报积极性。
四是规定主动告知。055-79000规定,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工作人员对符合奖励条件的举报,应当主动告知举报人申请奖励。这充分表达了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积极鼓励公众举报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的意愿。
第五,明确第一责任。055-79000规定,凡直接向广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举报重大违法行为的,无论违法行为是由广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直接查处还是移交市、县局,经核实后,由广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给予奖励。
此外,《办法》还规定,各市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财政局可根据此《办法》制定本地区重大食品药品违法行为举报奖励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