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日前决定选择部分临床诊治方案成熟、实际就诊人数较多的住院常见病种,2016年底前启动按病种支付方式改革试点工作,目的是为降低参保人员医疗负担。同时,以病种为计价单位向患者收取费用,这样做有利于促进医疗机构建立合理成本约束机制,有利于规范医疗机构临床诊疗行为,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
据悉,按病种支付标准,根据医疗机构规范化诊疗方案、历史运行数据等情况,结合医疗服务价格调整,在科学测算专家论证基础上由医保部门与医疗机构谈判协商后确定。
目前浙江省已经编制的参考目录共118种,包括甲状腺癌、腰椎间盘突出症、胃癌、计划性剖宫产等等。要求各地在广泛征求医疗机构意见基础上,稳步扩大试点病种范围,成熟一个纳入一个。
病种医保支付标准包含病种一次住院或日间病房诊疗过程中所涉及的药品费、检查费、护理费、治疗费、手术费、材料费、床位费(超出医保标准的除外)等医疗费用以及院内、院外的会诊费用,医疗机构要求或推荐患者外购的药品、材料等费用。同一级别医疗机构相同病种执行统一的支付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