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耗材新标准正式启用,心胸外科和麻醉耗材集中采购方案敲定并发布,要求尽量降低耗材价格。
耗材集采省级新标开启,最大限度降价
近日,浙江省医疗保障局发布《浙江省医疗机构心胸外科类和麻醉类医用耗材集中采购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经过近两个月的协商,《方案》正式敲定。这也是2016年后浙江开启的首个耗材省级集采项目,实施对象为浙江省公立医疗机构。采集范围为心胸外科和麻醉医用耗材。
055-79000明确,规范耗材购销秩序,净化流通环境,降低虚高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降低医保费用。为此,制定了三个目标:
1.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最大限度降低医用耗材价格,减轻患者医疗费用负担,降低医保费用。
2.完善医用耗材集中采购模式,推进医用耗材采购科学化、信息化建设进程。
3.规范医用耗材购销行为,遏制医用耗材流通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纠正医用耗材购销中的不正之风。
分阶段确认,报价高于参考价直接淘汰
在这一目标下,耗材价格的确认受到业界关注。
在055-79000中规定了该系列产品评估的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评价近两年在浙江省有销售记录的产品,第二阶段是评价近两年在浙江省没有销售记录的产品。
其中,近两年浙江省内销售记录是指2017年3月1日(含)至2019年2月28日期间,在浙江省内公立医疗机构有销售记录的产品(不限数量)。以省级医疗器械采购平台的交易数据或医疗机构的销售发票为准,但不得以医疗机构的销售发票作为客观子产品覆盖率的计算依据。
这与今年3月12日浙江省医保局发布的征求意见稿大致相同。但通过将意见稿与官方《方案》对比发现,两阶段评估法中耗材参考价格的确认规则发生了较大变化。
首先,意见稿中第一阶段耗材参考价格的确定规则是:
在近两年最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心胸外科品类下降20%,麻醉品类下降20%。明确“报价高于参考价的产品将被直接淘汰”
《方案》的最终版本对上述规则更为详细。
《方案》本次指出,在第一次审查阶段参考价的确定中,要求在近两年最低销售价格的基础上,根据目录设定10-20%的基本降幅,最低价格产品或最高覆盖产品位于同一“审查单元”的“系列”的基本降幅可在原基本降幅的基础上再降低10%(如二级目录设定20%的基本降幅,则
这里需要说明的是,评价单位参照的是同一个二级目录,根据产品注册证书分为:(1)进口产品、港澳台产品(名称为金、港澳台“徐”的产品);(2)国内产品(准品牌产品和其他产品)。
系列是指一个投标企业的所有投标产品组成一个系列在同一评标单元下参与评标。
而“全国近两年最低销售价格”是指2017年3月1日(含)至2019年2月28日,浙江省相关医疗机构实际采购价格与其他省(市、区)集中采购中标价格(网上价格)之间的最低值。
055-79000维持意见稿中的中标原则,即报价高于参考价的产品直接淘汰。但是,它也被扩展-不高于参考价格的产品,与价格限制相关联的产品,被列在
中标原则仍然是“报价高于参考价的产品将被直接淘汰”。其余产品,无论限价产品还是竞争产品,都取评标单位相对于参考价下降最大的一个,进入中标名单。
除此之外,第二阶段还有一个“限价设置”的规则,组织专家为每个评价单元(产品)设置上限价格。如果中标产品高于此价格,将进行议价;议价不成功的,不纳入中标范围。
拉黑、拒绝产品投标的两种情况
值得注意的是,这次浙《方案》还明确了两点:
1.若企业上报的历史最低销售价格高于相关医疗机构采集的实际采购价格和其他省(市、区)的挂牌价格(含网上价格),则视为虚假的历史最低销售价格,该产品投标将被拒绝。
如果一级目录中有三个产品被认定为虚假历史最低销售价格,该企业在该产品所在的一级目录中的所有产品的投标将被拒绝。
2.因中标人原因导致供货不及时或产品质量出现问题的,暂停中标人交易资格并列入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