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生产商: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西改革完善仿制药供应保障及使用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8〕87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通过仿制药质量和疗效一致性评价品种供应保障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近期,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相关'企业'向我中心递交直接挂网'采购'申请。现就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品种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第十二批)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公示本批次与原研药品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纳入直接挂网采购的品种相关信息(详见附件)。
二、公示时间
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19日。
三、申诉质疑递交方式
在公示期间如生产商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用药品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登录广西药械集中采购网首页的'咨询答疑系统',点击'咨询答疑'菜单下的'申诉项目',选择对应的项目进入,点击'创建咨询'按钮并按照系统格式要求逐项填写申诉内容,填写申诉内容时请选择相应的类别申诉选项,申诉内容填写完成后点击'上报'按钮上报即可。
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21年1月15日
附件:1.'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申请直接挂网采购审核通过的品种(第十二批)'
2.'与原研药质量和疗效一致的仿制药申请直接挂网采购审核待通过的品种(第十二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