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家医保局、财政部、卫健委、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完善城乡居民高血压、糖尿病门诊用药保障机制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对部分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患者的用药需求提出了针对性意见。其中《意见》指出,完善“两病”门诊药品长处方制度,同时避免重复处方。
近年来,国家陆续出台了建立“两病”门诊药品长处方制度的文件。比如《关于加快药学服务高质量发展的意见》明确提出慢性病长期处方管理。
据了解,浙江、上海、北京等地实行了长处方制度。长期处方通常超过一周,不超过三个月,这个周期是医保支持的结算周期。长期处方实施后,可以减少很多患者的往返配药。
10月9日,在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的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上,国家卫健委医政医管局局长张宗久表示,“这次由国家医保局牵头的制度安排,是高血压和糖尿病管理改革的一大举措。以前我们每次开药都要先诊断,然后根据诊断开药。如果医保支付支持长处方制度,符合条件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每次开3个月的处方,就不需要重复诊断了。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改革,也是一项便民措施。探索三个月的处方周期和连续的处方分配,将对基层全科医生的长期管理有很大的促进和帮助,减少患者的跑腿次数,提高我们的长期诊疗绩效。"
此外,这个《意见》还提到,“两病”药品门诊费用由统筹基金支付,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要达到50%以上,依托二级及以下基层医疗机构。为了保证基金平衡,实现费用整体可控,确实减轻老百姓的就医负担,《意见》明确提出了几项配套措施。第一个是提高缴费标准。
国家将合理确定支付政策,按通用名合理制定“两病”药品医保支付标准并动态调整。同时推进支付方式改革,同时推进一系列提高药品价格的改革,比如对通过一致性评价的药品实行国家招标。
据国家医保局副局长陈金福介绍,制定“两病”药品支付标准具体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一是国家进入医保药品目录时,将国家对谈判准入药品确定的支付标准作为“两病”医保的支付标准。
“到目前为止,国家已经进行了几批药品谈判。2015年,原国家卫生计生委约谈三种药品。2017年,人社部约谈36种药品。去年是抗癌药谈判。今年还有128个医保药品目录准入谈判要举行。到目前为止,最终的访问名单还没有公布。”陈金西说,这次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是今后全国医保统一执行的支付标准。只要是国家医保目录谈判确定的支付标准,就是“两病”药品的支付标准。
二是以25个药品通过国家组织的集中招标确定的中标价格作为确定支付标准的依据。资料显示,在国家医保局牵头的4 7次集采中,共涉及7种降压药,分别是厄贝沙坦片、苯磺酸氨氯地平片、福辛普利钠片、厄贝沙坦氢氯噻嗪片、赖诺普利片、氯沙坦钾片和马来酸依那普利片。陈济
第三,除了这两类,已经有确定医保支付标准的依据,其他的没有确定依据。根据卫健委国家药品监管平台中的信息,同一个通用名下不同厂家的价格在全国范围内差别很大。陈金福说,我们考虑以每个省为单位,按照加权平均的方法,以一个全国普遍使用的规格作为基本标准,这样才能保持价格合理。
四是目录中的独家品种,既未协商录取,也未招用。这些品种可以进一步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