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医院政策 >新闻>正文

山东公立医疗机构售药价格实现零差率

2024-04-22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3 天涯医药网

核心提示: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按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制定销售价格。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印发的《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加价率由各医疗机构和药店自主制定,并向社会公示药品价格。新华社济南8月10日专电,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销售价格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新华社济南8月10日专电,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实行零差率销售。

公立医疗机构销售中药饮片,以实际购进价格为基础,按顺加不超过25%的加价率制定销售价格。销售价格尾数保留到角,角以下四舍五入。

根据山东省物价局近日印发的《规范医疗机构药品加价率管理的通知》,非公立医疗机构和社会零售药店销售药品,加价率由各医疗机构和药店自主制定,并向社会公示药品价格。鼓励非公立医疗机构参照公立医疗机构执行药品零差率销售政策。

标签:
阅读上文 >> 国家卫健委计划通过立法监管电子烟
阅读下文 >> 两个感冒药全国停用、停产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wuhanty.com/yiyuan/show-25367.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天涯医药网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