讯:梅州市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自7月8日起全面取消药品(中药饮片除外)加成,3700多项医疗服务项目价格同步调整。
据悉,医院因取消药品加成减少的合理收入(含药品贮藏、保管、损耗等费用),按照调整医疗服务价格补偿80%,财政专项补偿10%,医院自我消化10%的原则进行补偿。
新的医疗服务价格实施后,同等级公立医院按照统一的收费标准。在降低药品、医用耗材费用和取消药品加成的同时,大型医用设备检查治疗和检验等价格也有所降低。但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动价值的项目,如诊查费、手术费、护理费等,价格有所上升。
有市民问:新的医疗服务价格有升有降,就医费用真的能降低吗?对此,梅州市发改局相关负责人解释,由于每个病人的病情不同,对医疗费用变化的感受也会有所不同。药品和各类医疗器械在总治疗费用中占比较大的,会感觉费用较之前下降明显,手术、护理等体现医务人员技术劳务价值的费用占比较大的,相较以往,可能会有所增加。但整体医疗账单是下降的。
附表:新的医疗服务价格中门诊和急诊项目的部分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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