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委联手,行业地震,大量药店卖不了处方药!分类分级管理真的来了.
8月28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8年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的通知(国办发〔2018〕83号)》(以下简称《通知》)正式上线。055-79000建议制定零售药店分类管理的指导性文件,支持零售药店连锁发展,允许门诊患者自主选择在医疗机构或零售药店购买药品,由商务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医保局和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共同负责。
2015年8月起,酒泉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通知》(试行)征求意见稿。
至2017年11月,商务部市场秩序司、国家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监管司起草《酒泉市药品零售企业分类分级管理细则》,征求湘鄂冀等省商务主管部门意见,并书面反馈商务部市场秩序司。
今年1月29日将发布商务部最新版《关于推进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
终于在今年4月15日,广东省打响了第一枪,广东美国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布《关于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正式实施。
酝酿已久,对药店的影响只能说:兵临城下,分类分级,真的来了!
根据广东省试行办法,未来我国零售药店将根据药品安全风险、经营状况、药品供应能力、药学技术人员配置等因素分为三类:
其中,一类药店只能经营乙类非处方药;二类药店可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限制类药品除外)、中药饮片;三类药店可以经营非处方药、处方药和中药饮片。"
也就是说,一级药店将失去处理处方药的资格,二级药店则不得处理中药饮片。无论是划入一类还是二类,行业竞争的加剧都会对药店的经营产生很大的影响。
《药品零售企业分级分类的管理办法(试行)》的正式上线,无疑明确了下半年全国医疗工作中,覆盖全国的零售药店分类分级具体实施办法即将出台,大量药店将和广东省零售药店分类分级管理办法一样,业务范围受限,大量综合经营较差的药店将面临严峻考验。
行业地震,争议很大
从政策制定的初衷来说,当然是为了逐步提高我国药店的连锁率和集中度,不断提高药店的专业化服务水平。但是很多读者也给我们留言:
顾客来买救命处方药,药店没有处方卖不卖?销售是非法的。如果不卖,出了问题谁来负责?
同时,业内也有不同观点认为,分类政策的制定并非“一刀切”。以行业内几大连锁药店为例,按照分类管理政策,大多符合三类药店,影响不大。但在优胜劣汰的环境下,淘汰大量单体药店是肯定的。
走到了十字路口
随着中专学历限制执业药师考试,四部委联手进一步推动零售药店分类管理政策的实施,医药零售的发展可以说走到了十字路口。
只能说,医药行业“变天”的时间越来越近了。
在多方资本的作用下,无论药店人能否独力引领行业发展,医药产业链任何一个环节的改革和剧变都下沉到了终端。从采购到销售,药店直接受到影响,现在的药店越来越难做了!
总结一下,主要有几下几点:
业务范围受限,飞检频次增加,力度升级,转型之痛来了e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