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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监局发布《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职责》

2023-03-28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52 天涯医药网

核心提示: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主动医疗器械和被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制度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良好生产规范的实施,组织和指导运行和使用质量管理标准的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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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国家医药产品管理局发布了《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机关各司局主要职责》,具体如下:

综合和规划财务司

一、机构职责

负责机关日常运行,承办信息、安全、档案、保密、信访、政务公开、统计、信息化、新闻宣传等工作。对重要政务进行监督和督导。组织应急管理和舆情监测工作。并组织实施发展规划和专项建设计划,推进监督管理体系和信息化建设。承担机关及直属单位的预决算、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和重要会议文件。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综合办公室(信访办公室)

负责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承办信访。协调年鉴的编写。

(二)秘书一名。

承担党组机要秘书工作。起草综合性文稿、年度药品安全发展报告和药品安全形势分析报告。负责科研管理和政府信息工作。

(3)二级秘书处(应急办公室)

负责会议管理并领导秘书工作。负责编制《每日要情》。组织值班和应急管理。

(4)文电保密办公室

负责电文、电报的操作、保密、印章、保密、文件审查和档案管理。整理NPC代表建议和CPPCC委员提案。

(5)监理办公室

承担重要政务的督查督办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

(6)新闻舆论部(新闻办公室)

承担新闻宣传和舆情监测工作。统筹科普知识的普及。

(7)计划办公室

编制并组织实施中央预算内药品监督管理中长期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投资计划。承担扶贫、西藏、新疆工作。指导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

(8)预算审计办公室

编制预算和决算,并监督预算的执行。组织中央财政补助地方专项资金项目并监督实施。承担审计和内部控制管理。指导直属单位财务、资产管理和政府采购工作。指导房改办的工作。

财务部

承担本级局的预算、决算、财务管理、合同审查、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管理物流服务合同。

政策法规司

一、机构职责

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督管理的重大政策。组织起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大案件的法律审查。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管理工作。承担涉及世界贸易组织的普法宣传及相关工作。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疫苗质量管理体系QMS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组织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承担普法工作。

(2)政策研究室

组织监管政策和法律制度研究。承担全面深化改革的相关协调工作。承担疫苗质量管理体系QMS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监管部门

起草监管法规和部门规章。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

(4)执法监督办公室

承担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重大案件的法律审查。承担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的管理工作。

药品注册管理司(中药民族药监督管理司)

一、机构职责

组织并监督实施国家药典等药品标准和技术指导原则,制定并实施药品注册管理制度。监督药品非临床研究和临床试验的质量管理标准、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制定并公布国家药品标准。组织并监督实施药物非临床研究和药物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

(3)国家中医系

负责中药、民族药和天然药物的注册和管理。实施中药品种保护制度。监督中药饮片的加工标准。组织检查中医药和民族医药发展情况,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4)化学部

负责化学品的登记和管理。组织制定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化学药品开发环节的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5)生物制品部

负责生物制品的注册管理。组织开展生物制品研制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药品监督管理司

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良好生产规范的实施,组织和指导运行和使用质量管理标准的实施。承担组织和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质量抽查和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药品不良反应监测,依法处置。承担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的监督管理。督促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管理。

一、机构职责

(1)综合处(业务指导处)

承担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着手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制定并指导实施药品交易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

(2)监督一个地方

拟定中药材生产监管制度和中药材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并监督实施。指导中药生产现场检查、质量问题处置和重大违法行为查处工作。

(3)两个监督场所

制定化学品生产的监管体系和良好生产规范,并监督其实施。指导化学药品生产现场检查、质量问题处理和重大违法行为调查。

(四)三地监管

制定生物制品生产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生物制品生产现场检查、质量问题处置和重大违法行为调查。督促生物制品批签发的管理。

(五)督导四地。

拟定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制度,并监督实施。指导特殊药品的监督检查和重大违法行为的查处。

(6)毒品控制办公室

制定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和药物警戒系统并监督其实施。制定药品抽样检验制度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药品再评价。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司

组织并监督医疗器械标准、分类规则、命名规则和编码规则的实施。制定并实施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承担相关医疗器械的注册和临床试验的审批。制定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质量管理规范和技术指南并监督实施。承担开发现场的检查和违法行为的查处。

一、机构职责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协调医疗器械审评审批制度改革。

(2)报名一个地方。

组织制定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活性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的注册,高风险活性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审批。组织相关产品开发的现场检查,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3)两个注册处

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和指导医疗器械管理和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质量抽查和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综合办公室

负责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开展医疗器械监管体系研究。

(2)监督一个地方

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主动医疗器械和被动医疗器械生产监管制度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对其生产的现场检查,组织查处其生产环节的重大违法行为。

(3)两个监督场所

按照职责组织和监督体外诊断试剂和临床检验仪器生产监管制度和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实施。指导对其生产的现场检查,组织查处其生产环节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和指导医疗器械管理和使用质量管理标准的实施。

监测和取样办公室

制定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监测管理制度,组织不良事件监测并依法处置。组织质量抽查和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医疗器械再评价。

医疗器械监督管理司

一、机构职责

组织化妆品的注册和备案。并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和新原料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南的实施。制定化妆品检查制度,检查开发现场,按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质量抽查和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依法处置。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综合办公室

(2)监督一个地方

并组织实施化妆品注册和新原料分类管理制度。组织并监督化妆品标准、分类规则和技术指南的实施。

(3)两个监督场所

拟定化妆品检查制度,检查开发现场,按职责组织指导生产现场检查,组织查处重大违法行为。组织质量抽查和检查,定期发布质量公告。组织开展不良反应监测,依法处置。

化妆品监督管理司

一、机构职责

研究和实施用于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评价、检验和测试的科学工具和方法。研究制定鼓励新技术、新产品的管理和服务政策。并监督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组织国际交流与合作,以及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办公厅(港澳台办公室)

负责事业部内的综合事务。承担外事管理和护照签证管理。承担与港澳台的交流与合作。指导非官方交流与合作。协助海外考察。

(2)科学技术部

组织实施评价、检查、检验评估的科学工具和方法以及补充检查方法等。并监督实施实验室建设标准和管理规范、检验检测机构资质条件和检验规范。组织重大科技项目和国际合作项目。

(3)国际组织的划分

与国际组织和机构开展交流与合作。参与国际监管规则和标准的制定。

(4)双边合作办公室

组织双边交流

(2)干部一名。

承担政府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政府官员的人事工作。拟定公务员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干部二司(工资司)

拟定直属单位干部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管理直属单位的机构编制。承担执业药师资格管理工作。承担工资管理工作。

(4)干部监督办公室

拟定干部监督制度并组织实施。

科技和国际合作司(港澳台办公室)

一、机构职责

负责推进在京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的政治、思想、组织、作风和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党员。承担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指导直属机关群众团体开展工作,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承担局党组巡视工作,负责内部巡视的组织实施和中央巡视的协调配合。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办公室(统战组产业司)

负责党委内部全面事务。承担直属机关的统战和群众工作。

(2)组织宣传部(精神文明办)

负责直属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服务。承担直属机关党委的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

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履行监督执纪责任。承担违反党纪案件的审查工作。

(4)监察室

负责机关及直属单位的检查工作。承办违反党纪案件的审理和党员申诉的受理。

人事司

一、机构职责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承担党员离退休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干部的政治和生活待遇,组织文化活动。承担退休基金的管理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干部工作。

二、处室设置及工作分工

(1)综合办公室

负责离退休干部局的全面事务。承担退休基金的管理工作。

(2)组织宣传部(党委纪委办公室)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党建工作。承担离退休干部局党委、纪委的日常工作和宣传工作。

(3)生活服务部

负责机关离退休干部的生活服务工作。组织离退休干部文化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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