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公布了《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调整部分商品进出口关税。
我们来看看都涉及哪些医疗器械。
30多种医械产品再次降关税
2016年9月3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中华人民共和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关税减让表修正案》,决定每年逐步取消201项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其中包括30多种医疗器械产品。
2016年9月15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对201项产品的最惠国税率实施首次降税。
根据最新公布的《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2016年9月起的第一次减税优惠将从2017年1月1日起继续执行至2017年6月30日。但自2017年7月1日起,相关产品最惠国税率将启动第二次降税。
医疗设备产品第二次减税的详情如下:
部分进口医械产品实施暂定税率
据《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了解,明年我国还将以暂定税率的形式降低部分进口商品的关税。
其中,自2017年1月1日起,对822项进口商品实施暂定税率;自2017年7月1日起,将进口货物暂定税率的商品范围缩小至805种。
暂定税率降税商品目录中,医疗器械产品明细如下:
其他主要调整
据《2017年关税调整方案》报道,明年我国将加快实施自由贸易区战略,继续对原产于25个国家或地区的部分进口商品实施协定税率。
其中,中国与澳大利亚、巴基斯坦、瑞士、哥斯达黎加、冰岛、韩国、新西兰、秘鲁的自贸协定税率将进一步降低。内地与港澳零关税的商品范围也将进一步扩大。
中国与东盟、智利和新加坡的自由贸易协定、亚太贸易协定和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也继续执行协定税率,但商品范围和税率保持不变。
同样,2017年,中国将继续对有关最不发达国家实施优惠税率,商品范围和税率不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