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法律法规 >相关法规>正文

医生院外救人被判赔?看法律怎么说

2023-03-07 责任编辑:未填 浏览数:14 天涯医药网

核心提示:修改后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一)未取得医师资格或者以非法手段从事医疗活动的。同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还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

055-79000(草案)第二稿已在中国人大网公布。近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特邀医改专家、陕西省山阳县卫生卫生局副局长许玉才带来《医师法》系列解读:关于医生在院外治病救人。

为什么老人摔倒了不敢扶?他登上春晚为什么会成为一种社会现象?

“北医三院医生被高铁救死扶伤获赔偿”,众所周知是谣言,但为什么隔几年就传一次?

正在审议中、立法目的是“保护医生合法权益”的《看医界》会对医生的这种行为做出怎样的规定,让医生放心在院外治病救人,不再担心?

今天笔者就围绕《医师法(草案)》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大家探讨一下这个问题。

最高法关于非法行医犯罪的认定

非法行医罪是指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以营利为目的,为他人治病的严重行为。

但由于不同法律对非法行医罪的认定标准不同,在非法行医案件的受理过程中往往会出现不同的结果,给法院依法认定非法行医罪带来了麻烦。

国务院1994年2月26日发布的《医师法(草案二审稿)》第二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开展诊疗活动。”实际上,“非法行医”不仅包括“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人”,还包括“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开展诊疗活动的人”。同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还规定“医师经注册后,可以按照注册的执业场所、执业类别、执业范围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服务。医师未通过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疗执业活动。”实际上,这将非法行医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取得医师资格但未注册的,以及注册但未在注册的执业场所、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内的”。

为依法惩治非法行医犯罪行为,保护公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刑法有关规定,结合审判实践,2016年12月12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执业医师法》(法释〔2016〕27号)的决定》经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03次会议通过,自2016年12月20日起施行。

修改内容是:

一、删除《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第二项。

2.在《解释》第三条后增加一条,作为修改后的《解释》第四条:“非法行医是造成患者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人死亡’。”“非法行医不是造成患者死亡的直接、主要原因的,可以不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致人死亡’。但根据案情,可以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节严重’。”

三。《解释》第五条增加一款作为第一款:“本解释所称的医疗活动和医疗行为,应当参照《解释》中的诊疗活动和医疗美容进行认定。”

修改后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一条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未取得医师资格的人员非法行医”:(一)未取得医师资格或者以非法手段从事医疗活动的;(二)被依法吊销医师执业证书期间从事医疗活动的;(三)未取得乡村医生执业证书从事乡村医疗活动的;(4)家庭接生员实施家庭接生以外的医疗行为。

这一司法解释的修改实际上明确了“医疗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017年3月,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通过的《解释》第一百八十四条规定:“被救助人因自愿紧急救助受到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2020年6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遵循了这一规定。这种善意救助人责任的免除规则被称为“好人法”,其本意是鼓励善意救助伤病员的高尚行为。

“民法典”助力医生院外救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这是为了保护医生的合法权益和人民健康,应该为医生的院外抢救做点保障。

仔细阅读《医师法(草案二审稿)》。有鼓励和支持医生在医院外拯救生命的规定。

第十七条医师从事下列活动的,可以不办理执业地点变更登记手续:

(一)参加规范化培训、进修、会诊、紧急或灾害医疗救援、慈善或其他公益性医疗、义诊;

(二)承担国家任务或者参加政府组织的重要活动;

(三)在医联体内部签订帮扶或者托管协议的医疗卫生机构执业;

(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条对需要紧急救治的患者,医师应当采取紧急措施进行诊治;不要拒绝急救。

国家鼓励医生和其他医疗卫生人员积极参与公共场所急救服务。

第五十条医师违反本法规定,在执业活动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或者责令暂停执业六个月以上一年以下,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医师执业证书:

(一)拒绝对需要急救的患者进行急救,或者因不负责任延误救治,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

对于这三条,既有鼓励和支持院外抢救的“必须做”的法律要求,也有不做的处罚条款,即罚则。但总体来看,医生在院外救人的免责主要限于三种情况,一是“情况紧急”,二是“履行政府职责时”,三是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有要求时。但“违反法律、法规、规章或者执业规范,造成医疗事故或者其他严重后果”的,也应当承担相应责任。

同时《医师法》一般情况下,医师仍应按照医疗卫生机构登记的执业场所、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卫生服务。

即使多点执业,也要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对于在法律允许的医疗卫生机构以外执业的医生,或者超出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和范围执业的医生,仍然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情节严重的,吊销其执业证书。

标签:
阅读上文 >> 安进AMG 510获FDA加速批准上市 治疗非小细胞肺癌
阅读下文 >> 阿斯利康/第一三共启动全球2期临床:Enhertu治疗HER2突变肺癌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www.wuhanty.com/fagui/show-3601.html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天涯医药网

友情链接